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联银券”、法币、名目繁多的土杂钞,充斥晋冀鲁豫根据地市场,给边区民众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扰乱了当地的货币金融秩序,造成物价飞涨,人民苦不堪言。因此,统一晋冀鲁豫根据地的金融秩序,组织群众发展生产,恢复经济秩序,便成为摆在晋冀鲁豫根据地领导人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邓小平指出:“我们的货币政策,也是发展生产与对敌斗争的重要武器。”“我们鉴于敌人大发伪钞、掌握法币、大量掠夺人民物资的危险,所以发行了冀南钞票,作为本战略区的地方本币。”
为了统一全区货币,稳定边区金融秩序,中共中央北方局和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决定组建自己的金融机构——冀南银行,发行根据地本位币——冀钞。1939年10月15日,冀南银行正式成立,并开始发行冀钞。冀南银行成立伊始,即以冀钞作为本位币,同时开始回收各种土杂钞,排挤和肃清伪币。对于冀南银行的建立和冀钞发行的重要性,邓小平指出:“1939年发行了冀南钞票,加强了经济斗争力量,军需才有了保障。”1940年8月1日,“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正式成立。在随后颁布的《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施政纲领》中对货币金融作了明确规定:“厉行通货一元化,保护法币,确定冀南银行钞票为本区本文币,打击伪币,绝对禁止地位票币通行,禁止白银出口资敌。”施政纲领的颁布,加快了冀南钞票作为晋冀鲁豫根据地本位币的进程,并为扶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