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3日19:02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全文如下。
教育評價事關教育發展方向,有什麼樣的評價指揮棒,就有什麼樣的辦學導向。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完善立德樹人體制機制,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系統推進教育評價改革,發展素質教育,引導全黨全社會樹立科學的教育發展觀、人才成長觀、選人用人觀,推動構建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教育體系,努力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原則。堅持立德樹人,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充分發揮教育評價的指揮棒作用,引導確立科學的育人目標,確保教育正確發展方向。堅持問題導向,從黨中央關心、群眾關切、社會關注的問題入手,破立並舉,推進教育評價關鍵領域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堅持科學有效,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提高教育評價的科學性、專業性、客觀性。堅持統籌兼顧,針對不同主體和不同學段、不同類型教育特點,分類設計、穩步推進,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堅持中國特色,扎根中國、融通中外,立足時代、面向未來,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發展道路。
(三)改革目標。經過5至10年努力,各級黨委和政府科學履行職責水平明顯提高,各級各類學校立德樹人落實機制更加完善,引導教師潛心育人的評價制度更加健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辦法更加多元,社會選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學。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時代特征、彰顯中國特色、體現世界水平的教育評價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一)改革黨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評價,推進科學履行職責
1.完善黨對教育工作全面領導的體制機制。各級黨委要認真落實領導責任,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教育領導體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保落實的職責,把思想政治工作作為學校各項工作的生命線緊緊抓在手上,貫穿學校教育管理全過程,牢固樹立科學的教育發展理念,堅決克服短視行為、功利化傾向。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深入教育一線調研、為師生上思政課、聯系學校和年終述職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
2.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對省級政府主要考核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教育突出問題等情況,既評估最終結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進步發展。各地根據國家層面確立的評價內容和指標,結合實際進行細化,作為對下一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依據。
3.堅決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傾向。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正確政績觀,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中高考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挂鉤,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准獎勵教師和學生,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對教育生態問題突出、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規依法問責追責。
(二)改革學校評價,推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4.堅持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根本標准。加快完善各級各類學校評價標准,將落實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加強和改進學校黨的建設以及黨建帶團建隊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依法治校辦學、維護安全穩定作為評價學校及其領導人員、管理人員的重要內容,健全學校內部質量保障制度,堅決克服重智育輕德育、重分數輕素質等片面辦學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
5.完善幼兒園評價。重點評價幼兒園科學保教、規范辦園、安全衛生、隊伍建設、克服小學化傾向等情況。國家制定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指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完善幼兒園質量評估標准,將各類幼兒園納入質量評估范疇,定期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
6.改進中小學校評價。義務教育學校重點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保障學生平等權益、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水平、營造和諧育人環境、建設現代學校制度以及學業負擔、社會滿意度等情況。國家制定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標准,完善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加強監測結果運用,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普通高中主要評價學生全面發展的培養情況。國家制定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標准,突出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開展學生發展指導、優化教學資源配置、有序推進選課走班、規范招生辦學行為等內容。
7.健全職業學校評價。重點評價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德技並修、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訓結合、學生獲取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証書、畢業生就業質量、“雙師型”教師(含技工院校“一體化”教師,下同)隊伍建設等情況,擴大行業企業參與評價,引導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深化職普融通,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高層次學徒制,完善與職業教育發展相適應的學位授予標准和評價機制。加大職業培訓、服務區域和行業的評價權重,將承擔職業培訓情況作為核定職業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總量的重要依據,推動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8.改進高等學校評價。推進高校分類評價,引導不同類型高校科學定位,辦出特色和水平。改進本